您的位置: 首页 >> old
8455新葡萄娱集团am“润禾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信息分类:特色工作  发布日期:2012-09-03 15:12:10   点击率:
 
根据学校高质量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战略目标的要求,化学工程学院联合宁波润禾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本院创新实验室为依托,成立化学工程学院“润禾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下简称“创新团队”),为学生参与专业竞赛、课题研究、培养创新精神建立平台。
一、宗旨
培养和提高我院学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创新素质,发挥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促进作用。
二、组织机构
为便于“润禾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科技活动的开展和管理,成立创新指导团队,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科研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分团委书记,下设创新管理办公室,挂靠分党委。
创新团队导师由本院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业教师担任,学生由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和实验技能、乐于开展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经创新指导团队选拔通过的优秀学生组成。
三、学生选拔与管理
1. 每学年开学两周内创新管理办公室(分党委办公室)向全院学生公布创新实验团队指导老师科研方向,化学工程学院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向创新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分党委根据创新要求,综合学生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和专业素质择优录取;也可由导师根据课题需要挑选学生,向创新指导团队推荐录取。
2. 创新团队学生实行优胜劣汰制,不符合要求的成员及时淘汰;被淘汰学生再次提出申请者,需经指导团队考察一学期以上、考察合格者方可再次录取。
3. 创新团队指导老师由于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指导任务时,创新团队学生可向创新团队办公室申请更换指导老师。
4. 创新团队学生实行专业导师与分党委辅导老师共同管理。
四、管理办法
1. 创新团队根据导师课题方向分成若干课题小组,每个课题小组由 2-5 名学生组成,选定组长,依据老师布置制定的研究课题及设计方案共同开展研究。
2.课题研究经费在导师课题原有经费基础上,根据学生参与人数和研究成果等具体情况,宁波润禾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3. 每学年开学初,导师应向所指导学生给出明确的科研题目及思路指导,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提交创新管理办公室,经批准方可开展实验研究。研究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每周至少在实验室开展实验10课时,寒暑假开展实验,实验学时可充当下学期的必须学时。
4. 创新团队成员应按时参加实验室举行的仪器使用培训。获准进入创新实验团队的学生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要求,并遵从实验室负责老师的管理。创新实验团队成员若损坏实验室仪器设备,依照《武汉科技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5. 课题小组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交流会,组长负责在每个月的第一周内向指导老师汇报研究进展。对消极怠工不能达到研究预期目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项目,创新管理办公室将视其情况进行处理。
6. 研究项目完成时,课题小组根据实验情况,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至少撰写论文一篇或申请发表专利一项。经指导老师认定符合要求,研究项目才能得以结题。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挑战杯”等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取得的成果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应交创新管理办公室备案。
7. 研究课题项目涉及保密内容的,创新管理办公室根据导师要求,必须与参与研究的学生签订保密协议书,协议书由管理办公室负责留存保管。
五、奖励办法
1. 学院支持已完成项目的评奖和有关论文的发表,并对获奖项目给以一定的奖励。
2. 设立润禾创新专项奖学金,奖励在创新团队取得优异成果的成员,毕业时优先推荐到宁波润禾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就业。
3. 创新实验团队学生在实验室进行实验达到规定的课时量,在学期末综合测评中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参照个年级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一般不少于1分。
4. 创新实验团队成员参与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发表的学术论文依照《武汉科技学院学生创新、奖励学分实施办法》给予奖励。
5. 依据校团委对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表彰的相关规定每年定期将结题的项目报送校团委进行表彰。
6. 创新团队成员在创新实验室进行实验达到规定的课时量,申请结题时由创新管理办公室给予结业证书。若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申请的专利,创新管理办公室举办优秀项目评选活动,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项目,由创新管理办公室颁发荣誉证书。
7. 顺利完成在创新实验团队所立项目的同学,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导师奖励办法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本院年终考核予以奖励。
 
 
 
 
化学工程学院
大学生创新管理办公室
(化学工程学院代章)
二○○七年六月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8455新葡萄娱集团a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8455新葡萄娱集团am     邮编:430200  电话:027-81924375  027-59367336